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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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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35623520

2023/3/3 1:45:12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经市人社局同意   ,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哈尔滨市域(含区县)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选调职位和数量    

具体选调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发布公告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二)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网站:    

http://hl.spb.gov.cn/hljsyzglj/c101894/indexshi.shtml

(三)    春风人才网:

https://www.ibaoming.net/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近两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技能素质及其他资格条件;    

6.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7.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6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等相关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按相关要求或与所在单位约定服务期年限未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不符合选调条件、岗位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9:00至9月20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以下网址进入报名端口:https://hrbsyzglj2022.ibaoming.net/,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将毕业证、学位证、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盖章)、各类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扫描后按照网站要求的格式上传,上传成功后提交。

2.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    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网上审查结果及报名截止时间,如因个人原因提供报名材料不完整,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3)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历必须与选调岗位要求一致;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    

(5)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6)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消息,本公告中的笔试及面试时间均为计划时间,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调整笔试及面试时间,将在报考网站发布详细消息,同时,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需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8)以下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二)考试    

1.笔试    

(1)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在9月22日9:    00——9月23日17:00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过期无法打印。

(2)考试时间:9月24日9:00——11:30。    

(3)考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岗位相关知识熟悉掌握程度、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文字综合能力等。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4)注意事项: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报考人员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于9月29日9:00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参加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盖章);

(4)    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

(5)    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阶段有放弃面试资格或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限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选调条件、虚报瞒报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与选调人数3:1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24个小时内在报考网站上发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报考人员面试。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人员可在面试成绩发布后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总成绩,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示3天。

七、    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    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一)考察    

考察由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市邮政管理局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犯罪记录、个人征信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和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时间及地点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机构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报考人员须认可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选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该选调岗位由用人单位    明确递补意见,需递补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有效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    考试、考察结果,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拟选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选调,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完毕后,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人事调配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此次公开选调按照选调岗位聘任及兑现待遇。    

十、选调工作纪律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由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在考试前应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特别是国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如身处中、高疫情风险地区,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须按要求做好相关隔离和核酸检测。如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导致出现疫情等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400-1629-400,0451—8665851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9月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l.spb.gov.cn/hljsyzglj/c101894/c101897/202209/18708efbf4134187b5871fa2dc4001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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